|
2025年9月29日 星期一

k8体育-pa凯发 > 

义乌环保网-k8体育

2025-07-29 来源:管理员

浙江红辣椒袜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内西北侧,地块面积为13277.0m2,地块北至环城南路,南至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西至佛堂大道,东至梦娜花园。本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20.052344°e29.265447°n,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义乌市黎明湖环湖片区概念规划及控规》,本地块未来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0b)、防护绿地(g2)。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地块在1994年之前为未利用地;1994年,浙江红辣椒袜业有限公司在地块内建设生产区并于1995年投入使用,2012~2013厂区进行了一次整改,印染车间和污水处理站拆除,办公楼、仓库、定型车间拆除重建,其余未变,企业一直使用至2025年停产关闭。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中的地块分类定义,地块属于印染行业关停并转、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属于丙类地块,满足调查启动条件。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要求,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于202412月委托浙江新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我公司接到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现场走访、资料分析对调查地块内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编制了《浙江红辣椒袜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报告》。

一、地块描述

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主要为浙江红辣椒袜业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仓库、定型车间、印染车间、锅炉房和绿化等2012~2013厂区进行了一次整改,印染车间和污水处理站拆除,办公楼、仓库、定型车间拆除重建,其余未变,企业一直使用至2025年停产关闭。现场未发现沟渠或渗坑,没有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住宅、工业企业、交通道路等。历史上相邻地块企业主要有地块南侧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浙江锦大食品有限公司、义乌市力胜服装辅料厂、义乌市景湖伞业有限公司、利达针织、义乌市蒙润商贸有限公司,地块东南侧义乌市江涛日化有限公司、义乌市江南染整有限公司、顺华物流、中通快递等。相邻地块主要主要为梦娜花园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涉及印染加工企业以及污水处理站等,可能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从谨慎性角度而言,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1)本次初步调查采样监测布点方法为: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技术导则及要求,在详细了解本调查地块产排污环节的基础上,结合类似厂区经验,最终确定布点方法采用专业判断法布点与分区布点法相结合。根据地块面积,布点选择地块东侧靠近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地下管线区域等其余可能存在污染物迁移受污区域,并考虑建筑物。

结合人员访谈的平面布置图显示,本调查区域用地面积约为13277m2。根据污染识别和初步调查,本地块属于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中的甲类地块,因此,调查区域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7个,地下水点位5原定4个地下水点位,因w1w2无水,实际采样时增设1个地下水点w5。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场外对照点s0w0点位。地下水点位与土壤监测点位重合。

根据现场采样勘察,s3点位底板为混凝土,且采样期间尚未破除,经钻探后发现无法打穿底板,鉴于此客观原因,决定对s3点位往北靠近环城南路一侧进行偏移约5米,该点位仍位于原划定的布点网格内。除s3点位其余点位与方案要求一致,布点未发生偏移情况。

根据地块历史污染风险情况、现场土壤颜色、气味等性状初步判断,并结合现场pidxrf的快筛检测结果,共筛选出送检实验室土壤样品54份,另采集6份土壤密码平行样品送检,总计60份;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包括地下水密码平行样1),送检实验室地下水样品5(包括地下水密码平行样1)

(2)检测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及无机物(7)voc(27)svocs(11)、石油烃(c10-c40)总铬、锑、硒、锌、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硫化物、氟化物、钴

地下水检测指标常规项目(35项,不包含两项微生物):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caco3)、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氨氮(n)、硫化物、钠、亚硝酸盐(n)、硝酸盐(n)、氯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基础项目(34):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③特征项(9):锑、石油烃(c10-c40)、总铬、可吸附有机卤素、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钴、三氯苯(总量)、三溴甲烷。

(3)评价标准

土壤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表a.2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四川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51/2978-2023)、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

地下水评价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类用地筛选值、美国epa筛选值及对照点检测浓度

三、调查结果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可知,本调查地块内及对照点的各监测点土壤样品中氟化物、硫化物、砷、汞、锑、镉、铅、铜、镍、锌、铬、硒、钴、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砷、汞、镉、铅、铜、镍、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锑、钴、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氟化物检测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硒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1282-2020)中表3类用地筛选值硫化物、ph值没有评价标准,对比场外对照点,与场外对照点检测浓度差距不大。其余因子均未检出。

因此,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地块环境详细调查或风险评估,可以直接用于后续的再开发利用。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地下水样品中无肉眼可见物、嗅和味,色度均无异常,各样品中ph值、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砷、锑、铅、镍、铬、铜、锌、铝、铁、锰、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可吸附有机卤素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其中ph值、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耗氧量、碘化物、硫酸盐、氟化物、砷、锑、镉、铅、镍、总铬、锰、铝、铁、钠、钴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美国epa筛选值,且与对照点检测浓度差距不大;检测指标中浊度、氨氮未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要求,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ⅴ类标准要求。超标指标浑浊度、氨氮属于感官性质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且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开发,不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内,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总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红辣椒袜业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类用地要求,本地块可结束初步调查,可用于新型产业用地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0b)、防护绿地(g2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public/editor/attached/file/20250729/20250729091044_87868.docx

相关附件:

网站地图